自用住宅和非自用住宅的差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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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額之核算
1.應繳稅額核算公式: 房屋課稅現值*稅率=本年度應納房屋稅額 2.稅率:按下列標準計算 (1)住家用:房屋現值*1.2% (2)非住家非營業用:房屋現值*2% (3)營業用:房屋現值*3% (4)合法登記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: 房屋現值*3%*1/2 享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訣竅: 1. 房屋稅部分:房屋稅是依使用情形(營業3%、 住宅1.2%、非住非營2%...)來核定課徵稅率的 (不論戶籍有沒有遷進去),並無自用與否之差別。 如果你是出租給別人當住家使用,一樣是用住宅用 稅率1.2%來課徵。 如果你是自己拿來當店面或辦公室使用,則以 營業用稅率3%來課徵。 除非以前曾有做營業使用,否則不須要向稅捐處 申請房屋使用情形變更。 房屋當年度課徵的使用稅率,可從當年度房屋稅 單上的課稅現值是落在營業、住宅、非住非營... 那一欄而得知。 每年5月1日~ 5月31日開徵 房屋稅 2.地價稅部分: 地價稅可分一般稅率(千分之10)與自用住宅稅率 (千分之2), 自用住宅稅率須先將戶籍遷入後, 再向稅捐處提出申請,且不限申請次數(目前法令 只限制土地增值稅之自用住宅稅率申請一人限一 生一次)。 只要直系親屬(包括血親與姻親)遷入2處戶籍, 2間的房屋稅都可以申請自用稅率。 但本人與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只限適用一處。 (詳見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9條) 如果都已申請自用住宅用地了,建議選擇 地價稅比較高的那一處來申請,無法二處都適用。 每年11月1日~ 11月30日開徵地價稅 地價稅用住宅用地之申請 : 1. 申請書一份。 2. 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(夫妻不同戶籍者, 二者皆要)。 3. 建築物改良所有權狀影本。 4. 土地所有權狀影本。 依規定請於每年九月二十二日前提出申請, 預期自次年起減免。 向當地稅務局(以前的稅捐處)辦理 不用每年申請 土地稅法第17條: 合於左列規定之自用住宅用地,其地價稅 按千分之二計徵: 一、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 三公畝 部分。 二、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 七公畝 部分。 國民住宅及企業或公營事業興建之勞工宿舍,自動 工興建或取得土地所有權之日起,其用地之地價稅 ,適用前項稅率計徵。 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, 適用第一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者, 以一處為限。 |